泉州豐澤第一糧庫原主任套貸1.1億受審
2012-11-01 10:24 來源: 閩南網(wǎng)糧庫虛構合同,從銀行獲得貸款1.1億多元,然后以每月1%的利息轉貸給糧商吳某,糧庫從而賺取210多萬元利息。因違規(guī)套取貸款,豐澤區(qū)第一糧庫原主任蘇某福、原副主任黃某等人落馬。
糧庫虛構合同,從銀行獲得貸款1.1億多元,然后以每月1%的利息轉貸給糧商吳某,糧庫從而賺取210多萬元利息。因違規(guī)套取貸款,豐澤區(qū)第一糧庫原主任蘇某福、原副主任黃某等人落馬。
昨日,蘇某福因涉嫌高利轉貸罪、國有公司企業(yè)人員失職罪,在泉州中院受審;同堂受審的還有糧商吳某賢,他被指控犯有詐騙罪。
【案情】高利轉貸逾億元
蘇某福今年46歲,鯉城人。任豐澤區(qū)第一糧庫主任期間,他因工作表現(xiàn)優(yōu)異,獲得泉州市糧食系統(tǒng)2004~2006年度先進工作者。2010年,隨著糧商吳某賢被抓,蘇某福落馬。
吳某賢也是泉州人,長期在東北等地倒賣糧食,掌握大量資金。資金主要來源,正是豐澤區(qū)第一糧庫。
自2006年起,吳某賢就與該糧庫建立密切聯(lián)系,與糧庫接洽后,開始借用糧庫資金,每月付1%的利息。
糧庫原主任蘇某福就此開過行政會議,會議同意這一筆合同。之后,吳某賢便和糧庫虛構了糧食買賣等相關合同,開始非法資金交易。至2010年8月案發(fā),蘇某福以糧庫的名義從銀行貸出1.1億多元,糧庫賺取利息210萬余元。
除蘇某福外,該糧庫原副主任黃某和業(yè)務員蔡某,也落馬丟職。經(jīng)查,黃某和蔡某按照單位安排,經(jīng)手相關業(yè)務,分別轉貸獲利26萬余元、174萬余元。
【庭審】兩人均請求輕判
今年,黃某和蔡某向警方投案自首,檢方指控他們以轉貸牟利為目的,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,應以高利轉貸罪追究刑責。今年6月,黃某和蔡某在豐澤區(qū)法院同堂受審。法庭上,他們稱,其行為都是按照單位的要求和指示進行的。
昨日,蘇某福和吳某賢同時站上中院法庭受審。蘇某福被控高利轉貸罪、國有公司企業(yè)人員失職罪,吳某賢被控詐騙罪。這是該案第二次開庭,主要針對兩被告人新提交的證據(jù)材料質(zhì)證。
法庭上,蘇某福的話不多。其辯護律師提出,案發(fā)后其積極配合相關部門調(diào)查,具有自首情節(jié),且身體健康狀況不佳(但未提供相應的醫(yī)院證明),請求法官輕判。
吳某賢則辯稱,其與糧庫簽訂糧食買賣合同后,確有部分水稻到貨,有實際交易,因此并不完全是詐騙,但目前尚未拿到相關證據(jù)。“我家中還有妻小,希望法官輕判”。說著,他給法官連敬兩個禮。
法院將擇日宣判此案。